漾濞:“二三四”工作法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

发布时间:2018-03-18 08:22:14   来源:大理州纪委

漾濞县纪委监委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州纪委监委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的工作要求,围绕“两明确、三到位、四不准”精准发力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能。

落实“两明确”。明确“两不愁、三保障”是否落实到了每村每户;明确扶贫的责任人、责任单位是否真实履责、及时协调解决实际问题。

抓实“三到位”。检查精准识别是否到位,重点检查贫困对象错评、漏评和错退、难退等问题;检查执行政策和措施是否到位,是否实施“一户一策、一人一法”的扶贫措施;检查脱贫实效是否到位,是否有搞突击性的临时“大输血”、数字脱贫等问题。

执行“四不准”。不准挪用套取、挤占、截留、挥霍扶贫资金;不准优亲厚友、假公济私、吃拿卡要、“雁过拔毛”,刁难群众、加重贫困户负担;不准弄虚作假、搞形式主义;不准推诿扯皮、耽误工作。

漾濞县紧紧围绕“两明确、三到位、四不准”一项一项核查,一项一项纠正,瞪大眼睛、拉长耳朵,重点查处贯彻中央脱贫工作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到位,弄虚作假、阳奉阴违的行为。坚决纠正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待扶贫工作、做表面文章的问题。(李云  杨晓琳)